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拟于2024年6月4日(星期二)在县会议中心壹楼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会期一天半(含报到半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国土绿化及城镇绿化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六)听取县农牧和科技局主要负责人、1名员额检察官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并进行评议;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共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关于规范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决定(草案);
(九)人事事项;
(十)学习法律(法制讲座);
(十一)其他。
二、会议列席人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县残联、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
三、会议要求
1、提请会议审议的各项报告(含电子版)自行打印60份,于6月3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相关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会议。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如需请假,请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根据《共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向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备案。
3、县融媒体中心做好会议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974—8512752
附 件:1.共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日程(草案);
2.共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出列席人员请假审批表。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日程(草案)
(2024年6月4日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未经会议通过,仅作工作参考)
6月3日(星期一)
下午:14:30-18:00 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到
6月4日(星期二)
上午:8:30
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 祁海永副主任主持
一、审议通过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
二、审议通过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日程(草案);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五、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国土绿化及城镇绿化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六、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八、听取县农牧和科技局主要负责人、1名员额检察官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
九、听取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共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关于规范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决定(草案);
十一、人事事项;
十二、学习法律(法制讲座);
十三、其他。
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之后
分组审议 各组召集人主持
一、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国土绿化及城镇绿化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四、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六、县农牧和科技局主要负责人、1名员额检察官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
七、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共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关于规范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决定(草案);
九、人事事项。
分组审议之后
主任会议 祁海永副主任主持
内容:听取审议情况的汇报
地点:县会议中心壹楼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下午:2:30
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 祁海永副主任主持
一、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二、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国土绿化及城镇绿化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通过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四、评议县农牧和科技局主要负责人、1名员额检察官任职的述职;
五、通过关于规范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决定(草案);
六、通过人事事项。
附件2:
共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出列席人员请假审批表
姓名 | |
单位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
请假事由 | |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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