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计划,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8日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州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安排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共和篇章贡献人大力量。现对2025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农牧城建环保专门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农牧城建环保专门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单位:县监察委员会)
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共和县“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法院)
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共和县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教科文卫专门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共和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检察院)
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民族和社会建设专门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实施2025年人大代表票决政府10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共和县2024年新发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及其绩效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共和县2024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共和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县级部分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上述七项报告,由县人大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执法检查
(一)检查《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民族和社会建设专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农牧城建环保专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两个执法检查与州人大常委会同步进行。
四、专题视察调研
(一)对恰卜恰城区“三无”小区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农牧城建环保专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教科文卫专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对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农牧城建环保专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对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大代表票决政府10项民生实事实施情况进行视察。
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于6月、11月份分两次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2026年1月份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六、述职评议
听取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5月份拟安排听取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和1名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7月份拟安排听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和1名员额法官履职情况,并进行评议。
七、“一会一法”专题讲座
在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继续坚持“一会一法”专题法制讲座,讲座主题由主任会议确定,由相关专工委负责具体承办,常委会办公室协办。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