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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县、乡(镇)人大代表第五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代表培训安排,决定举办县、乡(镇)人大代表第五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共56名。其中,县级人大代表6名(含机关工作人员);乡镇级人大代表50名(恰卜恰镇10名,塘格木镇5名,龙羊峡镇9名,倒淌河镇、石乃亥镇、黑马河镇、江西沟镇、廿地乡、切吉乡各3名,沙珠玉乡、铁盖乡各4名)。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22日至27日,共6天。

三、培训地点

西宁、海东市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大代表撰写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履职;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现场观摩兄弟市县“两室一平台”开展情况。

六、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授课、场地、资料、食宿等费用均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承担。农牧民(社区)代表的交通费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承担。县、乡镇机关代表的往返交通费按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承担报销。

七、有关要求

1、请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安排代表准时参加培训;

2、各乡镇人大主席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负责通知本乡镇人大代表按时参加培训。同时,各乡镇人大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3、请参加培训的代表按干部管理权限自主办理个人请假手续;

4、培训期间,培训人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委具体措施,严格执行“十严禁”要求,服从组织管理,严守工作纪律,不得饮酒、酗酒,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规吃喝。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提交书面假条,经县人大常委会带队领导同意后方可准假。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在外留宿。

5、参训人员培训结束时,认真填写共和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第五期培训班学员总结表,统一交至工作人员,班委负责撰写本次培训总结。

6、请各乡镇人大主席于10月16日18时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信访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翟 明 明    联系号码:13119748582       传  真:0974-8512752

附件:1.共和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第五期培训班学员总结表       

      2.共和县县、乡(镇)人大代表第五期培训班报名表。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