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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情况开展调研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海南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和共和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计划,拟定于4月上旬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共和县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情况开展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全面了解全县校园(幼儿园)食堂建设情况,特别是寄宿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原因以及对校园(幼儿园)食堂发展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抓细抓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压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推动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健康发展。

二、调研方法

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进行。

三、日程安排

4月10日(星期一)上午,调研组成员赴共和县高级中学、香卡幼儿园、共和县中学、城北九年一贯制学校进行调研。

4月10日(星期一)下午,赴倒淌河镇民族寄宿制学校进行调研,随后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情况的汇报。

四、调研组成员

全县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情况调研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具体实施。

    长:赵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长:豆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成    员:华旦才让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塘格木镇人大主席

              刘 增 敏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拉华才让  县教育局副局长

              才    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苏    静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车辆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教育局各落实1辆公务用车。

五、几点要求

(一)请县人民政府认真做好调研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切实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便利。 

(二)请县人民政府负责筹备好座谈汇报会,组织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主管部门和部分寄宿制学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座谈。

(三)县人民政府提前准备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电子版、书面材料)。汇报材料要内容全面、详实,特别是针对存在问题要精准分析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并于4月3日前将汇报材料报送至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四)请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实地调研点的情况介绍、调研行程等工作,并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五)严肃工作纪律。调研组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州县委具体要求,轻车从简,廉洁自律,注重实际效果。

联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苏静

联系电话:18809748835

    真:0974-8512752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