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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全县贯彻实施<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共和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贯彻实施<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现随文印发,请针对该报告所提存在问题及建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办理,并在20231月份召开的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办理情况报告。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

2022930

关于全县贯彻实施《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022年9月29日共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县人大民族和社会建设专门委员会旦正多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汇报等形式,对“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两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两条例》分别自2016年7月和2020年5月施行以来,“一

府一委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紧紧围绕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总要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优化产业结构,保持社会稳定,在经济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载体。一是坚持把贯彻落实《两条例》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突出领导干部 “一把手”负责制,每年召开专题研究会,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先后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二是将《两条例》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建立目标考核、评选表彰机制,加大考核权重、督促检查力度,强化宣传引导。三是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法律十一进”“法治大讲堂”“道德讲堂”等活动载体,开展《两条例》及民族政策系列宣传活动,受教育人数达6.8万余人次,《两条例》知晓率和参与率得到明显提升。

(二)优化发展格局,经济形势稳定向好。紧紧抓住国家支持藏区发展的政策机遇,多措并举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具有共和特色的现代生态农牧业、新型清洁能源产业、文化旅游和服务业等绿色产业发展大踏步迈进,全县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向好、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2021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6.91亿元,增长9.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0.02亿元,增长1.4%;工业增加值增长16%;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亿元,同比增长0.1%;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57亿元,增长7.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6767元和15428元,分别增长5.7%和9.2%。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名列全州前茅。

(三)健全组织体系,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坚持“选优、育强、管严、用活”的原则,不断优化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和素质,干部队伍数量不断增加,人才队伍建设体系逐步健全,积极探索少数民族报告数据分析库和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人才库。2019年以来,通过对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共吸收217名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后备干部库、占79.8%。县十六届167名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79.6%。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名中,少数民族委员占75.7%。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中均有少数民族干部担任主任、院长、检察长。法院和检察院均有懂藏汉双语双文的法官、检察官,能够顺利开展藏汉双语诉讼及案件受理。

(四)注重社会事业,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全面实施15年免费教育,持续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教育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28%,辍学劝返率达100%,县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升,稳居全州前列。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序推进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各类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日趋成熟。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养老、救助体系逐步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6%,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29%以内,民生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双语工作扎实推进,教育和鼓励各民族干部职工互相学习民族语言文字,保障各民族都有尊重和使用、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干部群众对双语用文规范化、标准化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县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合理配备通晓藏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工作人员,设立民族团结示范岗,张贴藏汉双语标识,举办藏汉双语讲解员技能大赛等,特别是法检两院优先保障各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融合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发展,有力推进创建工作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

(五)注重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大局。深化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认真实施寺院管理三种模式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推进寺院转化工作。强化藏传佛教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整顿治理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标识、宗教用品管理和使用。持续加强基层治理,全力推进“十大领域一季一查”综合整治,探索推出具有共和特色的“三治四化双提升”基层治理模式,整合政府12345热线等各类资源,建成县域社会治理智慧中心。着力加强社会治安,统筹执法队伍力量,开展“警城联勤”专项行动,调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8.5%,荣获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强迫交易、无证驾驶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县犯罪案件逐年下降,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落实《两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一是《两条例》颁布以来,部分机关对《两条例》系统性认识不足,学习积极性不高,宣传方式方法不够丰富,渗透力不够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二是落实有关规定存在差距。《两条例》明确规定的“自治州建州纪念日放假一天”的要求落实不到位。“一府一委两院”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单位对《两条例》的贯彻落实方面拓展延伸不够,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时紧时松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育机制不健全,使用双语工作能力有待提升。一是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机制不够健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短缺,在吸引人才、招揽人才的政策上缺乏竞争优势,人才队伍建设还难以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专业领域“双语”律师、医生、翻译人员的少数民族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方面仍需加强。二是公共服务领域,通晓藏汉双语干部仍然缺乏,尤其基层乡镇通晓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的“双语”干部较少,服务广大群众存在短板。三是社会市面用文方面还存在书写制作不标准、不规范的问题,个别主要路口的交通标志、路标指向未使用“藏汉”两文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生态环保和民生事业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生态系统脆弱、承载能力较低,生态保护和建设任重道远,农牧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依然薄弱,运行管理效能低下成为改善环境质量的制约因素。二是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供给服务质量不高,农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仍较滞后,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三是科技创新基础薄弱,企业创新能力整体不强,政策保障乏力,绝大部分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经费投入不足,创新主体地位难以显现。

(四)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有待提高。一是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薄弱,社会组织发育程度底,部分职能部门将工作职责转嫁给基层组织,村(社区)承担的任务繁重,致使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完全到位。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有社区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能力相对薄弱,对特殊人群建立信息系统,采集录入信息、信息分析研判、运用数据信息指导服务等方面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机制,信息化系统停留在低端层面。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仍然存在差距,宗教领域“八乱”治理重视不够,信教群众乱挂经幡、乱刻经文、乱放生等乱象依然存在。

三、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围绕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两条例》宣传教育力度,狠抓贯彻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两条例》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加深干部群众的理解,让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知晓主要内容,贯彻主要精神。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实施《两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新时代贯彻实施《两条例》的重大意义,积极研究贯彻实施的具体举措,提升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三是提高自治意识,充分利用各类群众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两条例》深刻内涵,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维护《两条例》的尊严和权威,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规范少数民族文字使用。一是注重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继续抓好干部“双语”培训,通过大规模“走出去”培训等方式,提升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高全县少数民族语文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培养翻译实用人才,更好地满足全县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的实际需要。二是注重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加大招录双语人才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双语干部充实到一线,在实践中锻炼双语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规范少数民族文字使用,加大全县社会市面用文专项清理整治力度,使各类牌匾、交通路标、广告宣传栏等少数民族文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注重社会事业发展。一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安全,持续加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合理安排包括生活污水治理在内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互相衔接、统筹推进。三是狠抓社会事业发展,促进民生福祉。加强“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稳步推进统编“三科”教材改革工作,推动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继续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入学率、巩固率达到省州目标任务。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防治、家庭医生签约等,压实“四方责任”,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衔接机制,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藏)西医并重,统筹推进公立医院体系、技术、模式、管理、文化“五大”创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逐步提高科技经费投入比例,支持企业强化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在生态农牧业、清洁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推进自主创新,提升创新能力。 

(四)强化社会治理工作,构建科学治理体系。一是积极培育扶持村(社区)社会组织,出台符合实际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转变职能,加强调查研究,以实际行动解决村(社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扩大政府对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的购买范围。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帮助社会组织在建立有效内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确保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行与持续发展。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宗教主管部门持续加大“八乱”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