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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机关召开党建、意识形态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会议

424日上午,县人大机关召开2024年度党建、意识形态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万玛端智,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久买,常委会副主任赵梅、祁海永,各委室负责人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省州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全州宣传部长和网信办主任会议精神及全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对今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加强人大“四个机关”建设的重点,是确保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的重要举措,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所在和根本保证。一要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按照省委书记陈刚对基层党建“六个一”要求和县委要求,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学习。坚持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指导,抓实抓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形成党员带头示范的良好工作氛围。二要凝聚工作机关合力,筑牢意识形态阵地。认真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融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和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开展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清洁海南”、志愿服务等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走深走实。加强对人大网站、“聚焦人大”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相关平台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三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坚持把创建工作与人大、监督、决定、任免等主责主业相融合、相衔接,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民族团结,通过决定任免体现民族团结,通过代表视察建言民族团结,以创建工作促进“四个机关”建设。紧扣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中心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干部学习教育,推动创建工作有形有感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