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信访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仁青加就代表建议提出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筛除建议进行了说明。同时,县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代表建议办理意向进行了说明。
会议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锦章就今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强化认识,增强责任。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办理程序,狠抓工作落实,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负全责、承办人员具体负责的办理工作机制,推行主办单位主动协商、协办单位积极配合的办理制度。二是强化程序,依法办理。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县人大常 委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的要求,各承办单位在接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后,应在三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三是强化沟通,提高办结率。抓实 “三见面制度”,加强与代表的交流与沟通,严格按照“三见面制度”进行办理充分交流和沟通,虚心征求代表们的意见,力求对办理工作达成共识,提高办结率。四是强化措施,提高质量。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见面沟通,加大建议办理力度,注重办理实效,做好答复工作,切实做到办理之前有交待,办理期间有检查,办理之后有总结。五是强化跟踪,务求实效。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四级审核”制度,遏止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并对每个建议都要作出答复,征求代表满意度,不断提高办理实效。